去年11月間,桃園市中壢區大同路一間連鎖KTV前,陳姓男子與2名友人喝酒後,疑似看另外一派人馬不順眼,雙方因此起了口角,沒想到陳男突然持彈簧刀,導致對方一名余姓男子胸、腹部等處遭猛刺,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警方訊後依殺人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日前地檢依殺人罪嫌起訴陳男,將由國民法庭審理。
據了解,當時余姓男子、謝姓男子等5名男女,跟29歲陳姓男子、28歲楊男和21歲許男喝完酒後發生口角衝突,進而發生爭執,陳男先以右手揮擊謝男頭部,謝男則以右手徒手揮擊陳男頭部;沒想到陳男突然拿出彈簧刀,朝謝男頸部與背部等處刺擊,謝男及時躲避,不過也造成頭部、背部與臉部等處被劃傷。
余男見狀立即上前阻止,將陳男推倒在地,陳男起身後再持彈簧刀朝余男左下腹、左胸等各猛刺1刀,造成余男心臟左心室遭刺穿,當場造成左側胸腔內大量出血,中壢分局獲報後立刻派遣快打部隊到場,並將余男迅速急救送醫,但仍不幸身亡;陳男則趁機搭乘白色BMW轎車逃離現場。
警方旋即成立專案小組,經調閱監視器比對犯嫌身分,2小時內循線將楊男、許男拘提到案,陳男獲悉警方調查後主動到中壢派出所投案,警方訊後依殺人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檢複訊時,認為陳觸犯《刑法》殺人未遂罪、殺人等罪嫌,檢察官審酌依國民法官法應將2者合併起訴為適當,偵結依殺人罪嫌由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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