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一名崔姓男子於去年7月某日騎機車在路上閒晃時,對2名女國中生襲胸、襲臀,4天後又將一名女網友騙到偏僻處性侵得逞,隨後過了一個月,與女性友人在KTV時再度伸狼爪性侵,短短2個月內共下手3次、4人受害。新竹地方法院審酌後,一審依2個強制性交、2個性騷擾罪判刑9年,沒想到檢方與崔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崔男「將被害人身體視為玩物」,加重改判為9年6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從事配管工作的崔男於去年7月28日騎機車閒晃時,分別對2名女國中生襲胸又襲臀,隨後過了4天,崔男與一名女網友約見面時,竟變本加厲,將對方騙到偏僻處性侵得逞。
不僅如此,一個月後,崔男與一名女性友人於KTV歡唱時,又再次伸出狼爪,對其掐頸性侵得逞。事後,警方調查時,發現崔男曾觸犯妨害自由等罪,分別被彰化地院、新竹地院判刑定讞,並於2018年10月、2022年2月間才剛執行完畢,沒想到5年內崔男又再犯,已構成累犯。
新竹地院一審時認為,崔男不構成累犯,因此僅依2個強制性交、2個性騷擾罪,判處9年徒刑,不過檢方及崔男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審理時,見崔男連續對4名女子犯下罪刑,痛斥崔男「將他人身體做為玩物」,並認為短時間內對4名女子進行「性」相關犯罪,加上累犯,應加重其刑,依2個強制性交、2個性騷擾罪,加重改判為9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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