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8歲吳姓男子14日行駛在國道1號中壢路段時,疑似想變換車道超車,但不成功竟開始對前方小客車進行一連串惡意逼車,隨後更是違規行駛內線車道,導致與該小客車發生碰撞,所幸無人受傷。國道警方到場後,立即將吳男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車牌照及駕駛執照。
事後,國道警察經調閱監視器影像後,認為吳男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將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另外,根據該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將吊扣該車牌照及吳男駕駛執照。
警方呼籲,用路人若是遇到惡意逼車,不要直接與對方起衝突,可在事後用行車紀錄影像方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提出檢舉,檢視查證違規屬實,警方將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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