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玉(化名)喜愛美麗的海洋來到屏東小琉球學習浮潛,未料學習過程中和已婚教練搭上線,兩人竟發展出禁斷之戀!之後小玉續連3個月來到小琉球,2人不僅酒後在民宿床上「摸胸聊心事」,教練還大膽的在潛水店附近訂民宿與小玉激戰2次。事後教練的元配發現氣炸提告,求償百萬,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小玉因侵害配偶權賠償3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浮潛教練與元配在2017年結婚,兩人育有1子。然而2023年3月小玉來到屏東小琉球學習浮潛,兩人交談甚歡竟發展出禁斷之戀,不僅在7月6日晚間和教練在民宿房間內有親密接觸、8月16日清晨6時、9月25日晚上9至10時許還發生性關係。而元配得知丈夫出軌後身心受創,憤怒向小玉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
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小玉辯稱不清楚教練已結婚,更稱7月6日當晚,大家一起回到民宿後,是教練主動撫摸她的胸部等部位,沒有反抗是因為自己喝醉不勝酒力,處於被動的狀態,沒有侵害配偶權,更沒有發生性關係。
不過教練卻反駁,和小玉第一次上課認識時兩人互相加社群軟體及Line,而在IG上也有放妻子和小孩的合照,當時小玉就知道已婚。另外,7月6日當晚自己在民宿時與小玉聊心事,當時邊聊邊摸她的手,一路往上摸到胸部,過程中小玉並未拒絕。之後兩人繼續曖昧,在8及9月小玉來旅遊時,在潛水店附近民宿的房內發生關係。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發現小玉得知姦情曝光後有向正宮傳簡訊道歉,因此判她侵害配偶權要賠30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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