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過頭觸法,有男子在社群發布影片,將寫著「恭喜獲得免費煙火」的紙條,放進寶特瓶,丟在太魯閣國家公園轄區的武陵停車場,聲稱只要有人找到,就可以獲得免費的煙火。不過,男子在國家公園丟寶特瓶的行為,太管處表示已經違法,將依法開罰。
寫著恭喜獲得免費煙火的紙條捲起來,放進寶特瓶裡面轉緊瓶蓋,接著。
當事男子:「我們現在就把空投丟在這邊,如果你找到空投,直接來找我們免費領一個煙火隨你挑。」
在上個月25日有民眾在短影音平台發布影片,特地到太魯閣國家公園轄區合歡山武陵停車場丟寶特瓶,強調只要找到並透過影片的線索,就可以得到免費的煙火,不過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
太管處副處長林忠杉:「依據太魯閣國家公園公告禁止事項,如果任意在園區內丟棄廢棄物,包含塑膠瓶、金屬或是寶特瓶等等,都是違法國家公園禁止事項,第一次是罰1500(元),如果累計罰的話會罰到3000以上。」
這幾個月違反國家公園法的案件不斷發生,6月底和7月初就連續發生兩起,有民眾在合歡山昆陽和武陵停車場,違規施放煙火和沖天炮,都被依法開罰,提醒民眾要遵守規定,千萬不要以身試法,破壞珍貴的大自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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