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過頭觸法,有男子在社群發布影片,將寫著「恭喜獲得免費煙火」的紙條,放進寶特瓶,丟在太魯閣國家公園轄區的武陵停車場,聲稱只要有人找到,就可以獲得免費的煙火。不過,男子在國家公園丟寶特瓶的行為,太管處表示已經違法,將依法開罰。

寫著恭喜獲得免費煙火的紙條捲起來,放進寶特瓶裡面轉緊瓶蓋,接著。
當事男子:「我們現在就把空投丟在這邊,如果你找到空投,直接來找我們免費領一個煙火隨你挑。」
男子將這個寶特瓶用束帶跟水管綁在一起,聲稱只要有人找到,就可以獲得免費的煙火,但他丟的地點竟然是在國家公園。
在上個月25日有民眾在短影音平台發布影片,特地到太魯閣國家公園轄區合歡山武陵停車場丟寶特瓶,強調只要找到並透過影片的線索,就可以得到免費的煙火,不過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
太管處副處長林忠杉:「依據太魯閣國家公園公告禁止事項,如果任意在園區內丟棄廢棄物,包含塑膠瓶、金屬或是寶特瓶等等,都是違法國家公園禁止事項,第一次是罰1500(元),如果累計罰的話會罰到300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