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孫先生指控,他在單行道遭到候車逼車按喇叭,和對方起口角,報警後員警卻沒有處理,態度也不好,還對他開出違停罰單,孫先生說事後有打電話致歉,但還是沒有撤銷罰單,讓他覺得非常不合理。
兩名汽車駕駛單行道上發生行車糾紛,警方獲報到場,要求黑車駕駛先移車,不然就開罰但是對方不配合,警方事後也依法開單,卻遭到當事人指控,處理態度方式有問題。
當事人孫先生:「為什麼他什麼都沒問,就叫對方走,然後就是給我照相,然後就開始開單,我要告對方恐嚇,然後妨礙自由他說,我叫他走的你有問題你就去投訴。」
當事人:「我就跟他說 ,那也不對啊,你怎麼開我單放他們走,我要還原現場啊,他說你有問題你就去投訴啊,你要告是你的問題啊,是你的自由啊,然後他就不理我了。」
他無奈的說儘管警方事後,有致電坦承處理過程態度上有疏失,但還是不願意主動撤銷罰單,讓他覺得非常不合理。
松安所副所長林春榮:「孫民為違規停車的行為,並請其將車輛移置路旁,唯孫民不從,員警遂針對孫民違規的行為製單舉發,執法過程合法未有偏頗。」
警方回應會進一步檢視,當事員警處理過程,要是有疏失將進一步懲處,至於罰單部分,他們解釋這起案件是行車糾紛,不是車禍事故所以不需要保留現場原樣,當時有請當事人移車配合,避免影響單行道車流通行,對方堅持停路中,強調一碼歸一碼依法開罰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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