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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著作權蟑螂」索和解金 超馬好手林義傑判刑10月

記者 曾健銘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8/27 10:40
最後更新時間:2024/08/27 11:41
超馬好手林義傑。(圖/TVBS)
超馬好手林義傑。(圖/TVBS)

超馬好手林義傑(現名林瀚駩)被控與律師合謀,化身「著作權蟑螂」,涉以釣魚方式誘拐網友下載盜版,再索討和解金獲利90萬元,涉犯《律師法》、包攬訴訟等罪嫌,案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7)日依檢方起訴2罪,分別判處林義傑5月、6月有期徒刑,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義傑2021年成立「真相智財顧問公司」後與3名律師合作,取得甲上娛樂台灣分公司、威視公司等知名影視公司授權,並獲取締「金派特務」、「疾凍救援」盜版影片業務,再上網搜尋下載盜版影片的IP,事後提告賺取和解金,雙方談妥無論勝訴或和解,製作方與發行商都可獲得10%,真相公司可獲得80%。

 

檢方指控,林義傑與公司員工上網蒐證,將該批版權電影做成BT種子上傳到中國侵權網站,誘使網友使用P2P軟體下載,事後再與律師、退休警員等人上網蒐證,短短8個月間就提告937件侵權案,獲賠和解金約90萬元。

林義傑偵訊時矢口否認犯案,但檢警認為,林等人利用企業方式經營訴訟業務,提告近千件,癱瘓警察機關,妨害警察偵查量能以及公務運作,造成檢察機關量能危害甚鉅,依違反《律師法》罪嫌將林義傑等人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台北地院審理後,27日上午一審宣判,法院認定林義傑構成2個犯罪,各判6月、5月有期徒刑,應合併執行10月、鄭姓律師判刑8月,其餘4共犯各判處6月至8月有期徒刑。律師張耀騰、鄭伊鈞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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