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5段218巷內,11日有民眾發現有車輛違停在路中間,占據整個車道,結果車主只是為了下車購物,後來民眾附照片檢舉竟然失敗,怒批「台灣交通已死」,稍早警方作出解釋。
警方指出,經檢視民眾檢舉影像,因無法明確顯示該車輛是否有高速行駛後,驟然煞車減速致生行車危險之情況,故難認定該車輛有危險駕駛違規態樣。
警方也表示,因應交通新制,臨時停車僅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不依順行方向可檢舉,一般紅黃線臨停及併排臨停均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民眾可檢舉之項目,經檢視檢舉人所提供之相片(影片),無法認定該車輛屬臨時停車態樣,基於法治及公平原則,不予舉發。
警方也強調,今年7月至今在該路段及周邊道路業告發違規26件,將持續加強該路段巡邏及稽查違規勤務,呼籲民眾如發現交通違規情事,可撥打110或本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2931-3843」報案,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取締,以維交通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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