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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開房卻沒名分!高雄癡情女「1刀狠刺渣男」斷情緣下場慘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8/07 18:13
最後更新時間:2024/08/07 18:13
吳女想扶正卻被拒絕,拿刀刺向對方。(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吳女想扶正卻被拒絕,拿刀刺向對方。(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26歲吳姓女子愛上黃姓高中同學,但對方玩玩只把她當「炮友」,過了快1年,吳女想要與黃男確認關係,卻仍被拒絕,一怒之下,吳女拿出預藏水果刀刺向對方,導致黃男大量噴血一度休克,送醫後才撿回一命。案經法院審理,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吳女有期徒刑3年2月。

根據判決指出,吳女、黃男是高中同學,出社會後,吳女向黃男告白,對方也沒有拒絕情義,多次相約上旅館開房。然而黃男只想玩玩,始終不認吳女是正宮女友,沒有名分的關係就這樣過了快一年。

 

2022年1月21日深夜11時許,兩人又相約到苓雅區一間旅館開房,玩事後吳女希望黃男正視兩人的關係,但對方仍就拒絕,甚至侮辱她是「PUA」。而吳女愈想愈不爽,覺得自己僅是對方的「性玩偶」,於是拿出水果刀狠狠砍向黃男右後頸,導致他大量流血,還一度休克。事後旅館人員報警趕緊將傷重的黃男送醫急救,才救回一命。

案經法院審理,吳女宣稱自己很委屈,想藉親密接觸讓兩人成功在一起,但多年來她只是黃男的玩物;而身帶水果刀是因為黃男多次恐嚇她,所以都會帶防身物品,加上當時黃男又一直侮辱,想讓黃男閉嘴,才拿刀行刺。

法官審酌吳女事後坦承犯行,而她渴望與告訴人成為男女朋友,雙方長期相處等問題,發生口角爭執,一時氣憤才動手,可見其尚有面對司法追訴、處罰及悔悟之意,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她徒刑3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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