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後有民眾在社群軟體threads上張貼「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一帶樹木倒塌,影響道路」之假消息影像,台北市刑警大隊接獲環保局通報後立即查處,通知該社群軟體使用人到案製作筆錄。
經查,該民眾表示是在網路上看到災情照片,因照片未顯示時間,誤以為是本次颱風造成,事後發現是舊照片便將貼文刪除,因貼文已於網路上公開張貼,涉及「災害防救法」第53條第3項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全案詢後依規定函請北檢偵辦及管轄松山分局辦理裁罰。
北市刑警大隊呼籲,依據「災害防救法」第53條規定,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呼籲民眾在分享災害訊息前,務必要先查證消息來源,以免危害公共安寧,誤觸法網。
該名在社群軟體上散布不實災情照片的民眾,事後雖已將貼文刪除,但仍須負擔法律責任。警方表示,民眾轉傳災情資訊時,應先查證消息來源是否正確,切勿輕易轉傳未經證實的訊息或照片,以免觸法。尤其在颱風等天災發生後,民眾更應提高警覺,謹慎分享或轉傳任何災情資訊,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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