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有一名女學生,22日搭公車時,遭到一名男乘客拿手機偷拍,女學生怒控,上前向司機投訴,司機說是常客,而且不只一次偷拍,結果司機只加以制止,並沒有報警,讓她氣得po網表示不滿!但客運公司表示,當下司機有要求男乘客刪除偷拍影像,由於女學生並未要求報警,誤以為不了了之,司機也強調,偷拍的男乘客雖然是常客,但這是他頭一次看到他偷拍,並非慣犯。
民眾:「是這名男士嘛!」
事件發生在22日下午3點多,公車的行車記錄器拍下,男子原本與女乘客坐同一排,只隔了一個走道,只見他拿起手機,朝著年輕女乘客偷拍,被發現後,讓女乘客不舒服,拿起手機反制,他才換到前一排的座位去,女乘客氣不過,走到前方去通報司機。
客運公司表示,當下有立即請乘客刪除,只是,沒有偷拍到私密部分,到底違不違法呢?
律師江信賢:「性騷擾。」
律師表示,未拍到私密處,不構成妨害祕密,但偷拍讓對方不舒服,可能構成性騷擾,把偷拍的影像上傳或拿來營利,也可能會侵犯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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