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毒駕撞警致死!「喪屍毒品」依托咪酯惹禍 暑假將列重點掃蕩

記者 曾健銘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7/14 17:22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14 17:52
黃姓男子毒駕後肇事,導致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重傷不治。(圖/TVBS)
黃姓男子毒駕後肇事,導致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重傷不治。(圖/TVBS)

新北市男子黃國維涉嫌吸食「喪屍毒品」依托咪酯麻醉菸彈後,因精神恍惚開車高速逆向撞警車,導致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傷重身亡。法務部日前已提列將依托咪酯列為第三級毒品,警政署指出暑假期間將會針對依托咪酯列為掃蕩重點、加強查緝打擊。

黃姓男子毒駕後撞死警員。(圖/TVBS)

 
更多新聞:千萬超跑「大牛」新北街頭被拖吊 眼尖網友驚呼:超哥的
 
刑事局指出,由於依托咪酯目前僅被列為管制用藥,但在近期查緝毒品案件中,發現含有麻醉鎮靜劑成分的依托咪酯有濫用情形,對此法務部今年6月13日已提列毒品審議委員會列為第三級毒品,後續完成預告及公告法制程序後,將正式列入第三級毒品。而在法制作業期間,正值7、8月廣大學子放暑假期間,警方「青春專案」將會針對含有「依托咪酯」的案件,加強查緝打擊,以防制毒菸品造成危害。
 
警政署指出,將要求各警察機關加強查處類似犯案情事,除了依刑法第185-3條毒駕公共危險罪移送之外,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另針對毒駕部分,亦要求處理員警落實蒐證,詳實製作「測試觀察記錄表」,並採驗犯嫌尿液,完備進行後續司法究責。

 
警方將針對依托咪酯麻醉菸彈強力查緝。(圖/TVBS)

更多新聞:車主欲哭無淚!曳引車違規載超長鋼筋 路口迴轉A爛休旅車
 
警政署強調,根據修正刑法第185-3條第2項「施用毒品後駕車罪」,毒駕致死亡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並不得再可領,警方將制定執行程序、落實蒐證辦理,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TVBS》提醒您: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獨家專訪◢

👉藍心湄金句:年齡,豐富了我的人生

👉藍心湄40天減5kg飲食關鍵公開

👉吳速玲:無懼年齡,女人要勇敢做自己


毒駕撞死警

#依托咪酯# 喪屍毒品# 毒駕肇事# 撞警致死# 第三級毒品# 青春專案# 刑事警察局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444

0.0780

0.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