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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炸馬路毀車 涉案駕駛:女兒給水鴛鴦

記者 蘇珮語 / 攝影 蔡明勳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7/04 13:33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04 13:35

日前有駕駛行經新北市三重天台附近時,前面竟然有人從車內丟不明爆裂物,車底因此被炸毀報案,警方循線找到涉案嫌犯,他供稱是14歲的女兒在後座發現一盒水鴛鴦,拿給他時,菸蒂正好不小心掉下去,導致引燃,才會往窗外丟,仍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後續還得面臨賠償。

圖/TVBS

 
帶著妻子和女兒、全家人,做完筆錄低著頭走出派出所,一開始一句話都不肯說。

記者vs.嫌犯:「是小朋友剛好拿鞭炮給你,你剛好在抽菸才會點燃。」

慢慢走上車,17分鐘內連續在馬路上丟東西,是有什麼不滿嗎?

 
記者vs.嫌犯:「剛好是這麼不小心是不是?對,不小心的。」

強調自己真的是不小心的,2日深夜這名藍衣男,在新北市三重重新路的天台附近,接連往外丟爆裂物。

警方循線調閱車牌,通知駕駛到案說明,47歲的馮姓男子供稱,是後座的14歲女兒,發現了一盒水鴛鴦,他接手後菸蒂卻不慎掉進盒子裡,看到被點燃了,情急之下丟出窗外,但怎麼17分鐘後,又點第二次,嫌犯再次供稱,是因為買東西的時候,發現還在冒煙,才會往外丟。

受害車主:「剛突然整個被炸到,底下都在滲水。」

在駕駛第一次放水鴛鴦的時候,剛好開過去,導致車底鋁合金護板被炸開變形,氣的拿手機拍下被炸壞的車底,回頭又發現巨響,甚至還有騎士差點摔車,從監視器角度看,當時停在檳榔攤前的轎車,往外丟水鴛鴦,沒多久就爆炸幸好沒有人因此受傷。

車子上的就是這盒,放著滿滿的水鴛鴦,嫌犯供稱自己是宮廟負責人,所以車上才會有炮竹,強調自己不小心才會釀禍,但車上沒有行車紀錄器,到底是不是因為後座乘客釀成意外,14歲的女兒也被列為關係人,同時也要面臨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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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爆裂物#公共危險罪#車底被炸#水鴛鴦#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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