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竹警分局交通分隊去年8月6日深夜,在南山路攔查越南籍35歲的黎姓移工,發現其滿身酒味,黎男為避免酒駕被查獲,竟當場掏出新台幣2000元企圖行賄員警,遭當場拒絕,沒想到黎男經酒測後,竟高達每公升0.82毫克,超過標準值甚多,警方除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另再追加行賄罪嫌。
據了解,黎姓移工去年8月6日晚間與同鄉在蘆竹區油管路附近小吃店聚餐,席間有飲用啤酒,儘管明知酒後不得騎車,仍在深夜騎乘重機返回宿舍。沒想到隔日凌晨零時45分,行經蘆竹區南山路一段、六福路口時,被警方攔查盤查,員警察覺他滿身酒味欲進行酒測,黎男為逃避酒駕,竟私下向帶隊分隊長吳偉輔行賄新台幣2000元,表示不要查緝,結果被吳隊長當場拒絕,酒測值更驚人的高達每公升0.82毫克!
黎男最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帶回偵訊,警方除移送此罪嫌,另再追加行賄罪,讓他相當傻眼、悔不當初。桃園地檢署複訊時,黎男坦承犯行不諱,全案經檢方偵結,依公共危險、行賄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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