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王瑞德去年大選期間在政論節目上評論「韓國瑜能救侯(友宜)」等,遭一名陳姓網友在臉書辱罵「醜人多作怪」、「賤」等,另一位蔡姓網友留言稱「垃圾嘴一個,長得很噁心」。王瑞德憤向二人提告求償,新北地院審後認定,陳男、蔡男未侵害王瑞德名譽,判二人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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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陳男於2023年7月22日在臉書粉專發文,張貼王瑞德在政論節目上照片,並評論稱「你長得好醜!醜人多做怪」等,又在留言處寫「賤」、「他很醜是事實」等言;另名蔡姓網友在留言處附和「真的,垃圾嘴一個,長得很噁心」。
相關言論被王瑞德發現後一狀告上法院。王瑞德主張,陳男及蔡男在臉書所使用相關字眼,超出公眾事務評論範圍,嚴重貶損他名譽,向二人各求償20萬、10萬。事實上,這也不是他第一次告網友,立法院長韓國瑜尚未被罷免高雄市長一職之前,王瑞德便告過數百位對他留言謾罵的激情韓粉,亦有不少判賠案例。
審理時,陳男表示,不認同王男在政論節目上稱「韓國瑜能救侯」,且自己在社群張貼該文評論尚包含,「天底下怎麼可能有某個黨全是缺點!只有你瞎挺的黨都全是優點!你當民眾全是白癡嗎?你繼續罵擾亂社會通告費領不完」,主張是針對王瑞德之評論發表意見。蔡男辯稱罵的不是王瑞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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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院法官審後指出,陳男基於王瑞德在節目上討論議題評論,政治言論範疇應受最高程度言論自由保障,另原告身為媒體人、評論員,也應對他人言行有更高容忍義務;至於蔡男留言稱「垃圾嘴」實有不妥,但就陳男之貼文脈絡也是針對公共議題。
法官認為,相關言論造成原告主觀上心情不快,但並無侵害其人格及社會名譽權,且也未舉證被告言論造成他精神何種影響或傷害,故判處陳蔡二人免賠。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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