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對夫妻婚後因大小事情爭吵不斷,漸行漸遠、走向分居後以離婚收場,然而兩人的糾葛卻未隨之落幕;人夫意外發現,妻子在正式離婚前就和小王過從甚密,氣的一狀告上法院並求償100萬元,不料卻遭妻子當庭爆料「婚內出軌姪女」,劇情之狗血另人無不傻眼。最終法院審理人妻行為侵害丈夫配偶權、應賠償3萬元,小王則因不知情獲判免賠,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將妻子一狀告上法院的人夫表示,兩人自2012年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未料對方卻在2019年開始疏遠自己,甚至在提議分居後,於2022年3月走向離婚一途;然而就是在離婚過後不久,他才發現女方早在2019年就另有新歡。
人夫認為,妻子在未離婚的狀態下與小王交往、同居,損害了他的配偶權,要求男女二人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對此人妻表示,從發現丈夫與自己的姪女有不倫戀、甚至發生性行為後,兩人的夫妻關係早已是名存實亡,更別說多年來丈夫一天到晚提出行房要求,讓她覺得自己只不過是生理需求的工具人,雙方在無實質交流的情況下、應無賠錢必要。
另外小王則喊冤表示,自己只知道女友(指人妻)有一名「前夫」,根本不清楚人妻根本還沒離婚,應不符合侵權的主觀構成要件;而人夫的姪女也在被傳喚出庭時證稱,有因為被錢誘惑而與其發生關係。最終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認為,人妻確實有侵害丈夫配偶權的行為,應賠償3萬元,至於小王則是不知道人妻的已婚身分而「不慎犯錯」判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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