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詐騙集團專吸收少年犯罪!新北市一名黃姓詐騙集團主嫌,在網路上投放廣告,誘騙被害人加入假投資群組,再招募少年當車手,看準他們好教唆,就算警察被抓,刑責也很低。警方日前到他住家埋伏逮人,當時他拎著裝了100萬贓款的紙袋要外出,還跟警方辯稱,是要給媽媽的母親節紅包。
員警vs.黃姓嫌犯:「不要動!趴著!趴下!趴下!」
被迫跟女性友人分開,他蹲下後交出黑色包包,但警方的重點放在他拎著的白色紙袋。
帶著100萬趴趴走,黃姓嫌犯還辯稱是給媽媽的母親節紅包,但這些其實都是贓款。他在新北市永和組成詐騙集團,在網路上投放投資廣告讓被害人加入群組,接著他再招募面試車手專門找未成年加入,看準他們好教唆就算被抓刑責也很低。
律師陳勇成:「如果少年涉犯刑事的犯罪,比如說像傷害罪校園霸凌事件,屬於刑事訴訟法中的輕罪,一般進入少年法庭之後,全然是由少年法庭接手做審理,輕則則是由當庭訓誡,或者是由家長帶回。」
少年通常在詐團內擔任最基層的角色,只負責收錢繳錢等涉案情節相較低就屬於輕罪,所以案件要進入地檢署審理不容易,根據統計少年法院的詐欺案件數,從2018年算起五年增加近1倍!
記者吳宇雅:「少年犯罪問題,讓少年事件處理法再被大眾檢視,尤其是註銷前科的規定引發熱議,所以在5/29的時候,司法院通過少事法的修正草案,規定說受到保護或是轉介還有判刑的少年,在刑滿的3年內沒有再犯罪被判刑,才可以把前科給註銷。」
少年相關法律,出發點都是為了保護少年,卻變成犯罪集團鑽漏洞手法之一,也是現在司法面臨的挑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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