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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村狒狒慘遭槍殺 獵人出庭還原過程:有人喊「一槍幹掉牠」

記者 沈冠勳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5/29 10:29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29 10:29
狒狒逃亡自由18天卻魂斷槍下。(圖/農委會林務局提供)
狒狒逃亡自由18天卻魂斷槍下。(圖/農委會林務局提供)

六福村動物動物園飼養的東非狒狒去年3月脫逃後於捕捉時遭槍擊致死,引發各界關注;當時下令「開槍」的時任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遭桃園地方檢察署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獲不起訴的林姓獵人昨(28)日出庭作證時,回顧事發當下,表示聽到有人喊「一槍幹掉牠!」,但無法分辨是誰下令的。
 
桃園平鎮區去年3月10日起獲報有狒狒出沒,地方里長組隊圍捕未果,這隻狒狒一路從平鎮區往楊梅及新屋區移動,最後在同月27日下午於楊梅區捕獲狒狒,沒想到狒狒遭獵槍打傷左胸,送醫後宣告死亡。桃園地檢署同年11月偵結,下令的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開槍的林姓獵人則獲不起訴。

 
 
狒狒死亡事件疑點重重。(圖/民眾提供)

昨日桃園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時,傳喚開槍的林姓獵人出庭作證,表示圍捕現場混亂,他也根本不認識徐男,2人甚至沒有講話,當時接獲通知到場協助,接著林姓獵人聲稱,狒狒逃進民宅時,聽到有人說「一槍幹掉牠!幹嘛不開槍?」,隨後扣動板機擊中狒狒。不過他也無法分辨是徐男還是其他工作人員下令。
 
徐男供稱,自己並沒有在場,有其他同仁能佐證不在場證明;徐男的辯護律師主張,證人無法確定是誰下令開槍,將提出時間軸等資料證實徐男當時並不在場。律師也對此案狒狒是否屬於「動保法」保護的遊蕩保育類動物抱持疑問,將聲請農業部林業署解釋,並聲請傳喚另名劉姓獵人到庭作證。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六福村#狒狒#死亡#桃園#起訴#法院#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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