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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對女同事「跨坐舔耳摸胸」 宥勝一審判8個月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5/24 11:07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24 11:07
宥勝。(圖/TVBS)
宥勝。(圖/TVBS)

42歲演員宥勝去年6月遭3女指控性騷,經檢察官調查,認定宥勝對一名女子「跨坐舔耳」,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採不公開審理,但審理期間傳出,宥勝涉嫌騷擾證人,企圖串證,但法院考量宥勝認罪,無羈押必要,裁定8萬元交保,今(23)日再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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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被害人2016年間為宥勝公司的員工。2016年底,宥勝結束工作後,以順路為由提議送被害人返家,由被害人駕駛宥勝的車,搭載宥勝往新北市住所,到達被害女人家後,宥勝以借用廁所為由進入女子住處,後佯裝心情不佳向被害人抱怨,乘被害人不備之際,突以面對面之姿坐在被害人大腿上,以手控制她雙手再放開一隻手,迅速解開被害人內衣扣子,舔舐女子耳朵還撫摸她上半身,因被害人持續反抗,宥勝始停止並離開。

台北地院3月26日開庭時,被害人的律師主張,宥勝在2次庭期之間,曾透過共同友人傳話,同意將當天可能交互詰問準備的相關庭前資料,預先提供被害人作為參考,有教唆串證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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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宥勝方聲稱,是向被害人表現良好的事後態度,並尋求雙方和解的可能性,純粹是爭取緩刑上的訴訟利益,豪無違法意圖。

由於雙方認知不同,北院合議庭考量,宥勝已坦承犯行,且本案已審結,觀諸情節及訴訟進度,衡諸比例原則,認尚無羈押必要,准予以8萬元交保,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聯繫被害人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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