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新北寄養爸認了猥褻少女「抓胸、摸下體」 和解改判獲緩刑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5/23 15:35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23 15:35
高等法院。(圖/潘千詩攝)
高等法院。(圖/潘千詩攝)

新北市盧姓男子的家為社福機構指定的寄養家庭,18年前曾受託養育當時年僅1歲多的女童,當女童漸漸長大轉成少女,卻控訴遭寄養爸摸胸、親嘴、拉她手去摸鳥。士林地院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盧男3年4月,高院更一審考量,雙方調解,依乘機猥褻罪改判2年,緩刑3年。可上訴。

被害女子今年20歲,她自2006年5月至2020年3月止寄養在盧家。案發時,為2018年暑假的某日,當時被害女子已經14歲。

被害女子表示,那天是晚上,她在房間醒來,看到寄養爸在她眼前,身上酒味很重,還多次進出她房間,摸她胸部、親她嘴巴,因為怕被打,所以沒有反抗,被拉手去碰他的生殖器後,她立刻將手抽回來,結束後寄養爸就離開房間。

 

更多新聞:74歲翁犯性侵、殺人罪!「強制治療17年」癌末求停止:我有那麼可惡嗎

事發後,女子嚇得用Messenger告訴朋友,朋友再將對話截圖轉傳給老師,因老師沒有即時點閱陌生訊息,遲到2020年3月18日才發現,將此事通報。

更一審考量,盧男是寄養家庭的父親,長期照護被害人,卻為一己私慾而「越線」,不僅侵犯被害人性自主及身體自主權,也嚴重破壞被害人對周邊親近之人的信任感,承受了不是她年齡所能承受的創傷,應予譴責,但考量盧男最終認罪且賠償,因此撤銷改判2年,被害人也同意給予緩刑,宣告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寄養家庭#士林地院#新北市#淡水#寄養爸#猥褻#高院#更一審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575

0.1464

0.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