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翻陽台到鄰居家抓通緝犯,卻引發屋主不滿。對此,萬華分局也解釋,當天其實是已經發現,要抓的通緝犯躲在鄰居陽台,已經開始在滅證,也擔心鄰居家裡有人會有危險,情況緊急,才會也翻過陽台逮人。事後,多次試圖聯繫屋主,希望討論家具賠償事宜,但對方都沒有回應。

警方vs.通緝犯:「起來啦,不要躲了啦,你們怎麼會知道,我告訴你起來,趕快給我出來。」
嫌犯身上這一點一點紅紅的,其實只是辣椒水,而不是住戶誤以為的血,沒有人毆打他。
警方vs.通緝犯:「走這裡,不要擦,不要擦用水洗。」
問題是這個陽台是鄰居家,警方是跟著嫌犯一起翻過來,為了離開也只好通過室內從大門走,怎知引發屋主不滿。
其實這棟大樓在四樓的地方,剛好是一個平台,各戶的陽台之間,其實稍微是有相連的,因此這名通緝犯他才有辦法,從陽台跨出來到隔壁戶進行躲藏。
萬華分局偵查隊長詹木順:「立即請示檢察官說,有這個情況是否可以進行搜索,檢察官同意之後同仁才翻越圍牆,到陳情人的家裡面去逮捕。」
其實事後警方多次透過派出所,甚至大樓物業公司,試圖和受影響的隔壁屋主連絡,但遲遲無法聯繫上、並非不聞不問,等待和屋主清點毀損物品之後,也願意協調賠償部分,畢竟這回警方也是情況緊急不得已,別讓通緝犯跑掉確實比較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