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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女友洗碗「性侵小孩」!牽絲噁吻遭逮 基隆男:問過才摸

編輯 易軍堯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5/01 08:08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01 08:08
基隆男子趁女友在廚房洗碗、對她女兒伸出狼爪。(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基隆男子趁女友在廚房洗碗、對她女兒伸出狼爪。(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基隆一名男子趁女友在廚房洗碗分神之際,竟在客廳明目張膽的對其女兒伸出狼爪,強行熊抱、親吻甚至撫摸私密處得逞,直到少女躲進廁所向旁人求救後,整起案件才曝光,面對指控、男子始終否認猥褻,強調有徵得女方同意,還反咬是因為被記恨「拆散她爸媽」才會報警抹黑,然而相關供詞也因前後反覆不被採信,最終被依強制猥褻罪判9個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事件發生在去(2023)年的基隆,辛姓男子前往女友位於新北市瑞芳的家中聚餐,飯後趁著女友在廚房洗碗、無暇他顧之際,竟對人在客廳的少女伸出狼爪,不顧女方反抗強吻、熊抱甚至是上下其手、撫摸私密處得逞。

 

不堪受辱的少女躲進廁所,並透過手機傳訊向姊姊、朋友求助,後在報警揭發辛男惡行的同時,於左耳、左臉等處採集出男方的唾液DNA、更加坐實遭侵犯的說法,不料辛男對此則辯稱自己「有詢問意願」,是得到肯定回覆後才有親吻等行為。

不僅如此,辛男還反咬稱,因為自己在女友離婚前就與其交往過,因此少女一定是對他懷恨在心、認為他是拆散父母的始作俑者,才會報案抹黑,並質疑為什麼不向在家中的母親求救,而是找根本不在現場的姊姊、朋友;對此少女姊姊表示,當時母親和辛男才剛復合,妹妹應該是考量到母親不會相信男友的性侵作為,才決定向姊姊求救,打臉辛男說辭。

而基隆地院也在審理相關人證、物證時,認為唾液DNA指證歷歷不說,辛男事發至今所提出的辯詞「與事實、常理不符」甚至自相矛盾,在無從舉證自清的情況下,認定不足採信,最終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辛男9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基隆#女友#性侵女兒#強吻#小王#婚外情#記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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