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黃先生和女友上個月去屏東度假,結果使用飯店內的滑水道時發生意外,右眼因此縫了7針,而黃先生控訴業者當下不但不幫忙叫救護車,就連事發後也都相當消極沒有主動關心,對於泳池安全設置也提出質疑,不過說法被當事業者駁斥,反控黃先生提出200萬賠償,雙方各說各話。
當事人黃先生:「醫生自己也說,你好險你如果在下面一點,你就真的會瞎掉,轉彎一開始轉彎的時候,就有種被離心力拉出去,快要拉出去滑水道的感覺,後面來又有一個彎拉回來之後,我人轉了一圈,就直接變成面部朝下,然後就直接臉直接往下撞,然後撞下去就意識就有點不太OK,好像沒什麼意識。」
拿出一個多月前受傷的照片,眼皮瘀青紅腫,眼窩處被縫了7針,事件發生在上個月15日,黃先生和女友到屏東度假,下午兩人在飯店泳池區使用滑水道,結果黃先生頭部撞擊後落水,一度短暫暈眩,受傷後黃先生女友指控業者,不但拒絕叫救護車,就連泳池現場也疑似沒有救生員。
按照游泳池管理規範,在水池附設的滑水道起點,應該要配置一名專業人員,在終點處也需要一名救生員,但黃先生說意外當天,現場只有1名穿著制服的工作人員在池邊指引房客,質疑泳池的安全配置不足。
當事人黃先生:「目前看到是沒有(救生員),好像是一個工作人員,只有一個收票的人員在那裡。」
業者文字回應,協助止血的就是救生員,也在黃先生同意下開車送醫,至於滑水道有公告建議80公斤以下使用,並沒有不理也不負責,反控黃先生提出200萬賠償,雙方各說各話,5月13日將進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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