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才知和老婆有血緣,意外成亂倫!台南一名郭姓男子和吳女結婚4年,突然發現自家祖母,和妻子的祖父竟然是「兄妹」,代表他和妻子其實是有血緣的親人,讓他崩潰提告,遭法官判定2人婚姻無效。
不過,根據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不得結婚」,代表郭男和吳女婚姻無效。對此,知道真相的而吳男,也一狀告上法院,提告自己與妻子婚姻無效。
台南地院法官調查戶籍資料後,確定郭男和吳女是旁系血親6親等關係,並依民法第988條第2款規定,判決郭男、吳女婚姻無效,但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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