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苗栗後龍路段,昨晚一輛廂型車被追撞,衝入邊坡,一家三代五口都受傷,其中12歲小男童轉院送醫不治,救護車駕駛痛斥,在國道上遭遇2輛轎車擋道,還說救護車鳴笛、閃大燈、按喇叭,對方都沒有立刻讓道,使得男童在到院前2分鐘不幸死亡,但檢方看過救護車行車記錄器後,初步認定這起事件,是駕駛人反應不及,沒有明顯阻擋救護車。
救護車時速180公里,在國道狂奔,急著把車禍重傷男童送醫救治,但駕駛說,當時前方接連2輛車,都不閃開,救護車駕駛說,當時他有鳴笛閃燈3秒鐘,但前方BMW轎車連理都不理,另一輛紅色轎車,遇到同樣狀況,將近10秒的時間,鳴笛、閃燈外加按喇叭,也沒讓開,但警方表明,擋道不是從閃大燈時間認定,而是從聽到聲笛聲,開始計算。
TVBS記者彭心一:「我們現在距離後方救護車,大約有30公尺距離,那麼在車子裡面,可以清楚聽到救護車警笛聲音。」
不只如此,更準確來說,距離救護車50公尺,就能聽到警笛,但依照時速不同,或者是車內音響開太大,也可能出現落差,救護車駕駛還指控,就是因為接連2輛車都不讓,車上12歲男童心肺功能停止,在到達醫院前2分鐘斷了氣。消防人員:「直接進去,血壓掉了,快點!」
人命關天,外界質疑,救護車為什麼不走路肩,非要走內側車道,救護車駕駛這麼解釋。救護車駕駛:「車內儀器很多啦,儀器很多,沒辦法(在車道)換來換去,因為儀器會晃。」
警方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如果不禮讓,發出警號的救護車,除了罰600-1800元罰款,還要被吊扣駕照3個月,但檢方勘驗救護車行車記錄器後,初步認定救護車行駛國道時,車流量多,是駕駛人反應不及,未及時讓開,沒有明顯阻擋救護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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