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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門醉騎士撞死 車主判負全責

記者 廖宗慶 桃園 報導
發佈時間:2012/07/16 12:0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開車門真的得當心,造成傷亡代價不小!桃園一名陳姓車主停在路邊開車門時,沒注意後方來車,造成一名騎士閃避不及而喪命!儘管一審法官認為騎士酒駕,才會反應不及,判賠車主只須賠36萬,但二審大逆轉,高院法官認定,騎士酒駕但無過失,車主未禮讓得負全責,扣除家屬已領的150萬強制險,還得再賠151萬,並依過失致死判刑5個月。

記者:「你有開門看一下,對不對?」陳姓車主:「對。」

示範意外發生時的狀況,陳姓車主很不服,因為3年前,他就像這樣打開車門,沒料到一名機車騎士卻因此喪命。陳姓車主:「他車子過來了,我拉回來,就已經勾到這個下緣了。」

意外發生在3年前,當時陳先生到新北市八里找朋友,卻害得機車騎士閃避不及,腦部受到重創,送醫不治,由於陳姓男子認為騎士酒測值1.58毫克,喝太茫,才會反應不及,但家屬卻反駁,認為陳姓車主車停在消防栓旁,違規停車害人一命。

雖然一審法官認為,騎士酒駕應負6成責任,只判陳姓車主需賠36萬,但二審大翻盤,認為轎車車主要負全責,除了5個月刑期,和汽車強制險的150萬,他還得再賠151萬元。

陳姓車主:「到淡水馬偕醫院的時候,他的酒測值高出(1.58),已經到1.66,那我是納悶就是說,為什麼一個政府機關就是說,你一直在宣導不要酒後駕車,可是當事情發生了,你反而是以人死了比較可憐。」

對於判決,雖然車主不服氣,但也決定自認倒楣,不再上訴;專家也建議,駕駛人最好用右手開門,才能轉身看清後方來車,多一份細心,才不會害人,也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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