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陳姓女大生和張姓男友2019年交往時,曾傳猥褻自拍照片、影片給對方,後來兩人分手後,張男竟將影片傳給別人,後來更被其他同學散布,甚至上傳到色情網站,陳女和其母氣得向10人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賠106萬2千5百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女和張男於2021年7月分手後,張男將陳女色情照PO到臉書對話群組,供群組友人及輾轉供不特定人閱覽,接著又傳送給王男。王男以此威脅陳女,在IG傳送「嗨嗨想看一個東西嗎,很X的東西,想看嗎看了你不會後悔,會讓你變很紅的東西ㄛ」等語,以此加害名譽、隱私之事恐嚇陳女,使她心生畏懼。
陳女後來交新男友,張男心生不滿將傳裸照給他,更嗆「二手貨也要,可憐」、「收人家剩下的你也爽」,此外,陳女另2名同學取得性影像後,竟大量散布,甚至已流傳至色情網站。
陳女因此心靈遭受重創,被迫休學,人生就此停擺,名譽、隱私受創甚鉅,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法官判10人應賠106萬2千5百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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