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今(24)日上午一輛執勤中的救護車行經新興區七賢路與民族路口24日時,一輛計程車因未注意路況,直接撞上前方直行的救護車。 所幸救護車上的病患沒有大礙,但因該輛救護車無法護送病患,則改派另一台協助前往載去醫院。警方初步研判為計程車駕駛未注意路況而釀禍,後續肇事責任將交由交通隊分析釐清。
警方後續針對兩車駕駛進行酒測,皆無酒駕行為。但因計程車駕駛並未禮讓執勤的救護車,將依道交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而後續的肇事責任將交由交通隊分析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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