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劉姓男子日前為了購買木瓜牛奶,將車輛違停在知名連鎖果汁店前的紅線上,被巡邏員警當場攔查,發現劉男身上還有濃濃酒味,起初他先是辯稱未飲酒,後來坦承自己喝了一杯啤酒,還想試圖拆封剛買的木瓜牛奶作為解酒用,立即被員警攔下。經過酒測後,劉男酒測值仍超過法定標準,當下遭到員警開罰並查扣車牌。
劉男酒測值雖未達公共危險罪移送標準,員警仍當場禁駛並製單舉發,將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吊扣汽車牌照,劉男表示為了買這杯木瓜牛奶,竟然被開了如此巨額罰單,十分懊悔不已。三民第一分局依道交條例第35條第1項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另臨時違規停車部份,依道交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可處以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予以製單舉發。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