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日前騎電動滑板車上街,疑似因身體不適自摔,造成多處擦挫傷還有腦震盪,警方表示,在道路行駛電動滑板車,或電動雙輪車已違反交通法規,將依法開罰最高3千6罰鍰。
事發在台中太平中山路三段上,50歲洪姓男子當時是騎電動滑板,見完朋友回家路上疑似身體不適自摔之後,擦撞停在路旁的車輛,還好車輛遭波及後沒有受損,車主也表示不需警方處理。
太平分局新平所長李國彰:「經送醫後無生命危險目前已返家休養,惟道路範圍內行駛電動滑板車,或電動雙輪車等個人行動器具,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洪姓男子,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但全身有多處擦挫傷,以及腦震盪,除了皮肉痛之外,他的荷包恐怕也要失血了,因為依法電動滑板車,是不能在道路上使用的,最高將被開罰3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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