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姓士官長任職於高雄海軍一等士官長,卻在2016年時與蔡姓女中士發生婚外情,遭到段男原配揭穿並懇求其原諒後,事隔6年又再度與蔡女曖昧,甚至以「陪她聊天」等藉口,將車停在高雄某工商職業學校外,於車內出現親吻、擁抱等不當行為,段男元配崩潰,要求蔡女提供300萬元精神賠償與下跪道歉,而軍方也記大過兩次,段男不服打官司力拼翻案,卻仍遭判敗訴。

段男雖強調未與蔡女發生性行為,自稱兩人僅是曖昧的好友,並未越界,但在審理時與蔡女說詞衝突,才坦承在車上時有親密行為。段男事後得知蔡女有新男友了,便傳訊恭喜,但兩人仍繼續保持聊天。但對話訊息遭段男女兒發現,段妻向蔡女提出300萬元精神賠償費,並要求蔡女下跪道歉,目前雙方已離婚,而軍方經過調查,決議記段男大過兩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