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肚有一名女住戶,一年內住家三度遭到陌生人闖入,26日深夜就拍到一名陌生男子,闖入他們家還亂動監視器,把鏡頭往上扳,當事人報警,員警說沒錄到偷東西不構成竊盜,想提告侵入住宅,員警卻說,需要有土地權狀證明是私人土地,讓當事人傻眼。
當事人媽媽:「不合理,(警察)他說他沒有犯罪的行為,他只有意圖,他把監視器往上扳嘛。」
當事人27日報案後,員警卻說男子有意圖,但沒錄到偷東西無法提告,那告侵入住宅總可以了吧,員警表示要拿出土地權狀,才能提報對方入侵,當事人和家人一聽都傻眼。
當事人媽媽:「那我是不是乾脆,每天去警察他們家走動,(這哪有合理對不對),對啊。」
只好照員警說的當事人27日下班,還要補土地權狀給派出所,但當事人住家在去年3至4月間,才遭人破壞紗門,幾天後就春酒抽到的獎金就被偷,同年8月男友機車停在門口,置物箱也被撬開偷走五萬元,到現在小偷也還沒抓到,再來就是今年2月被喬監視器,但一年內自家範圍被陌生人闖入三次,像在走廚房一樣報案卻告不成誰能安心。
記者羅一心:「像案發地點,其實就有很多這樣的矮平房,加上又有非常多像這樣的小路,一到了晚上人煙稀少,就很容易成為治安死角。」
鄰居:「(這個也是你加裝的嗎),這我自己裝的,對,喇叭鎖是換那種比較好的,其實就治安來說沒有很好,太容易偷了。」
其他住戶:「(曾經冰箱整個偷走喔),裡面貢丸,什麼都偷走。」
警方事後補充,是因為案發通道,為附近住戶主要出入要道,為了佐證是私人土地,處理員警才要求提供土地權狀,造成報案人誤解,也會依無故侵入住宅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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