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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書記官太辣!地院審判長「強行吸吮」頭埋雙腿:再5分鐘就好

作者 鏡週刊 責任編輯 王雅惠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2/16 07:42
最後更新時間:2024/02/16 07:42
已遭停職的士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及強制猥褻罪遭起訴,司法院也將送交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圖/鏡週刊)

本刊踢爆士林地院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女法官強制猥褻後,案情滾雪球,本刊追查發現,另有書記官及錄事等4位女職員10多年前也分別遭蔡襲胸、摸背及下體頂臀,檢方已祕密分案調查,蔡對此強調,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但今(15日)遭司法院重重打臉,司法院今訂於2月20日將針對蔡2007年利用職權之便對一位女書記官吸胸案送交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蔡將面臨移送監察院彈劾。
 

2023年6月16日,司法院「法官論壇」內網出現一篇署名「妳不孤單」的貼文,大爆2022年11月15日中午,人稱「蔡董」的審判長開車載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到陽明山吃飯,蔡在車上對女法官進行一連串騷擾,本刊報導此案後,士林地院及士林地檢署均展開調查,蔡已遭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並停職。
 

士林地院去年7月針對蔡明宏2022年對女法官非禮案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2023年10月法評會決議評鑑成立,移請職務法庭審理,由於情節重大,建議將蔡明宏撤職處分,此外,士院去年12月再針對蔡明宏另於2007年11月對一位女書記官吸胸案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認為應本於「違失行為一體性」再次議處蔡明宏。

 
 

法評會認為,吸胸案發生在2007年,評鑑時效為3年,士院去年才移送評鑑,已逾期,因此於今年1月12日決議不付評鑑,這代表蔡明宏將逃過2007年吸胸案懲戒,司法院在歷經本刊踢爆懲戒法院李伯道性騷吃案事件遭批官官相護後,這次決定硬起來,要將蔡明宏吸胸案移請人審會審議,最重可以將蔡移送監院彈劾,再由監院移送懲戒法院。
 

本刊調查,蔡明宏吸胸案是他在2007年11月以慰勞同仁工作辛勞為由,邀約一名身材姣好的女書記官到天母忠誠路一家餐廳用餐,餐後又假借院方將舉辦淨山活動,要求該名女書記官陪同前往陽明山勘查路線,期間蔡一度將車停在大屯自然公園下車抽菸。女書記官左乳遭蔡強行吸吮,蔡還喘吁吁地把頭埋在女書記官的雙腿間,嚷著:「再5分鐘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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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鏡週刊》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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