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中西區著名景點「大南門碑林」昨(26)日傳出遭到人為蓄意破壞,一名戴著鴨舌帽、揹著書包的中年婦人,手持不明溶液走進石碑林中,刻意朝每塊石碑潑灑,員警獲報到場後,發現石碑表層有遭不明溶液潑灑附著情形,無一倖免,溶液成分也經採驗鑑定當中;另外石碑也將待鑑定結果由文化局研議清潔修護方案。而婦人刻意破壞古蹟的行為,恐遭開罰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以及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溶液成分也經採驗鑑定當中;另石碑也將待鑑定結果由文化局研議清潔修護方案。台南市第二分局表示,該名婦人行為涉及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3條,將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以及毀損公物罪責,另還有刑法毀損公物罪責第138條毀棄、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圖畫、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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