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臉書上留言,要去「立法院執行炸蛋」,是雞蛋的「蛋」,卻嚇到其他民眾,甚至還報警檢舉。警方查出,留言的是新北市一間通訊行老闆,上門調查時,卻引發對方不滿,不斷強調是在討論食物,沒有危險意圖,因此拒絕配合,目前警方還是會依社維法,正式發文通知他到案說明。
會被員警上門調查,是因為老闆在網路上留言執行炸蛋,但這蛋是雞蛋的蛋。
警方vs.通訊行老闆:「我們可以請委員吃個炸雞蛋,只是聊天這樣子而已,而且我並沒有指出,任何攻擊性的部分。」
警方vs.通訊行老闆:「明明上面是寫炸雞蛋,你們要把炸雞蛋理解成炸彈,我真的沒辦法。」
警方查出留言的是板橋這間通訊行老闆,一早店還沒開電話也未接通暫無回應,而當初就怕是真的犯罪預告警方才不敢大意,不論當事人有無意圖還是得介入釐清,原來當時是有粉專在討論,滷蛋不要放進微波爐超過2分鐘,不然滷蛋會變炸蛋,有人在底下留言去立法院執行炸蛋,雖然事後重新編輯過後來刪除,但被網友報案檢舉才會引來警方關切。
警方vs.通訊行老闆:「如果你覺得我違反社維法,或是哪幾條,請你拿正式的公文,請我配合調查,我奉公守法絕對配合。」
律師余韋德:「如果假設有人在臉書上發文,說要在立法院放炸蛋,但那個炸蛋並非這個炸彈時,是否會使不特定的公眾人,看到這個訊息都會害怕尚有疑義。」
雖然是討論吃的,但一句話組合在一起,確實有嚇到人才會被檢舉,留言當事人可能覺得擾民,但警方還是會依社維法,正式發函通知老闆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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