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已婚的林姓男子與桃園一名人妻產生不倫戀,林男懷疑人妻還有其他對象,在2022年雙方便發生衝突,去(2023)年4月間與對方談判,林男拿出剪刀扯住對方要剪頭髮,人妻掙脫後逃離到附近超商,林男追進店內拿出3罐鹽酸直接潑灑,造成右手臂、雙眼角膜受傷。檢方聲押獲准,林男被依重傷害未遂等罪起訴。桃園地院去年底裁定延押。林男抗告主張已賠償對方80萬元,也承諾不再騷擾,請求交保,遭高院駁回。
新北已婚林男與桃園一名人妻不倫戀多年,雙方於2022年間發生口角衝突,2023年4月,林男預藏4罐鹽酸與剪刀,找上人妻談判,談判未果,人妻準備離開,林男拉住人妻作勢拿起剪刀要剪對方頭髮,人妻掙脫後逃往附近超商躲藏,林男追進店內,見到人妻就拿出鹽酸潑灑對方頭、面部,3罐全部灑完。
店員見狀後報警,人妻送醫診斷雙腿擦、瘀傷,右手臂化學性灼傷,雙眼角膜化學性灼傷、潰傷,醫治後無大礙,未留後遺症。警方逮捕林男時,他辯稱只有潑灑背部、頭髮,不知道鹽酸可能導致失明;檢方訊後聲押獲准,依重傷害未遂等罪提起公訴。
去年底,桃園地院認為,林男多次恐嚇人妻行為,2022年發生口角、2023年就潑酸,有反覆實施之餘,二次裁定延長羈押。收押期間,林男不斷請求交保提出抗告,主張已經賠償被害人80萬元,並承諾不再騷擾。
高院合議庭認為,被告所主張是犯後態度問題,與反覆實施犯罪無關,而且手段殘暴、情節不輕,不得交保等,駁回抗告。代表林男仍要再看守所中等待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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