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福德一路附近,有間SPA會館開在二樓,黃姓業者指控,開在樓下的連鎖美妝店,去年12月重新裝潢,竟然沒有徵求同意,將自家的招牌拆除,一開始說好會協助恢復招牌,卻已經銷毀,最後等不到賠償,只好自掏腰包又花了11萬,將新的招牌掛上去。針對業者指控,連鎖美妝店回應了。
第一時間與連鎖美妝集團聯繫上,雙方在大樓管理員面前,進行調解。
SPA館業者黃先生vs.連鎖美妝集團聯繫人:「你們並沒有同意,就拆我的招牌這是第一個,那你們拆了,我也去社后派出所報案了就毀損。」
他指控在去年12月8號,樓下連鎖美妝店重新裝修,當時對方詢問,掛在1樓外的紅布條能否協助卸下,結果施工過程卻擅自把spa館招牌拆除,而本來說好協助恢復,最後得到招牌已銷毀的消息。
SPA館業者黃先生:「連鎖美妝店集團也有過來表明說,招牌是他們拆的沒有錯,他說他們想要使用,我沒有想到就是,這麼大間的公司會去犯,這麼特別的錯誤。」
擔心沒招牌生意受影響,與集團談賠償,也提供做招牌估價單,總共需要5萬5千元。
對方遲遲沒有動作,最後黃先生乾脆不等,花了11萬將新招牌掛上。
甚至又衍伸新問題,大樓外牆使用範圍,長時間都沒劃分清楚,經過協商才獲得共識。
SPA館業者黃先生:「我們後來有個默契,一樓天花板跟二樓底板為界線。」
最讓黃先生生氣的是,訴求沒被聽見賠償金沒拿到,認為對方沒誠意,提告要討公道。
而針對指控連鎖美妝集團,回應當初是有達成協議拆除,對方事後反悔又提高額賠償,目前積極協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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