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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驚醒告性侵!女「切換人格」遭男網友壓床上撫摸 求償30萬結果曝

編輯 何可妍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1/07 15:06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07 15:06
小文控遭阿浩性侵求償30萬,結果出爐判敗訴。(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各執一詞!台北一名女子在交友軟體認識男網友,兩人相約見面後,一同返回男網友住處,沒想到竟遭對方性侵,女子提告主張自己具有3個人格,起初見面因為斷片,處於另一人格,直到被性侵過程中撞到桌子,才切換成本人格,女子提告求償30萬,台北地院審理判敗訴,全案可上訴。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北女子(化名小文)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男網友(化名阿浩),兩人於前年5月14日相約在西門町萬年大樓見面,之後返回阿浩公寓住處。小文聲稱,自己具有三重人格,雙方見面時都沒有飲酒,奇怪的是,她在喝完一瓶沙士後,人就瞬間斷片切換至另一個人格。

 

進到房間後,兩人一開始僅是單純聊天,未料,阿浩卻開始不安分起來,慢慢向她靠近,將她壓在床上並撫摸,焦慮瞬間席捲而來、緊接著喘不過氣創傷壓力發作,極度反抗阿浩壓不住她才停手,之後小文便從床上跌落撞到桌子,這一撞,才切換回本人格。

此外,小文表示對於斷片期間發生的事情,記得不是很清楚,檢方調查後,認為阿浩在小文反抗時旋即停止觸摸,此舉並未違反小文意願,因此判不起訴。小文不服,事後再主張阿浩偵查時說過,她沒有反對或反抗,這一說詞明顯可得出阿浩沒有經過她同意,害她心理受重創,導致再也不敢靠近異性,控訴其強制性交,提出民事告訴求償30萬。

事後小文驗傷,發現除了胸罩罩杯內外側、內褲內側驗到與阿浩相符DAN外,其餘及陰道內側未發現任何相關證據,經台北地院審理,沒有人及任何證據顯示阿浩有罪,判定小文求償30萬敗訴,全案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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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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