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交通協助路人過斑馬線,怎麼通過了還不走?遇到這樣的熱心男子,駕駛非常無言,指控對方故意不讓汽車通過,轄區警方表示,不是執法人員,卻在車道上阻攔人車,依照規定最高可罰兩千四百元。
當事駕駛李先生:「好了嗎?啊是怎麼樣?」
原來還有一輛貨車臨停在路邊,原本以為這名擋車男子,是擔心物流人員,搬貨過馬路會有危險,因此上前幫忙,但駕駛指控,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當事駕駛李先生:「貨車司機好像有看到他,他就說免啦免啦我沒有要過,我有聽到那個怪人他竟然講一句話,我真的很氣他說我就是不要讓他過,應該有20秒應該有差不多20秒。」
事發地點在台北士林中山北路七段巷子裡,4日下午兩點多李先生,開車出門找朋友,行經這個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男子就直接站在停止線前伸手擋車。
警方:「其行為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11款,非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
警方沒接獲報案但這樣的行為,恐怕已經違法最高可罰2400元。
還以為這名擋路哥,是熱心幫忙指揮交通,讓行人安全過馬路,結果對方卻故意,不讓汽車通過。
駕駛表示跟他並不認識,這回被行人擋路,出門行程也被耽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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