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分局一名30歲林姓女警10日上午8時許,駕駛巡邏車行經中豐北路一段與興南路口時追撞劉男駕駛的轎車,轄區員警到場處理時,發現女警酒測值高達0.69mg/l,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事後警局開鍘對她記2大過免職,斷送她的警察生涯,該女警得知後當場大哭,並表示會對處分提出申訴。
由於女警「知法犯法,觸犯天條」重創警察形象,11日晚間中壢分局依相關規定將林員移送法辦,並進行行政裁處,報請2大過免職,單位主管中隊長記過2次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記過1次、副分局長及督察組長各申誡2次,並依規定巡邏車卸牌移置保管。
該名女警再中壢分局任職3年,當她得知被警局記2大過免職後,當場痛哭失聲,且表示不服職務處分結果,因此待收到免職令後,將向上級提出申訴,若申訴無果恐進入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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