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開三四百萬歐系休旅車,載妻子小孩用餐後,路過臨檢點,警方酒測器靠近就有反應,沒想到這名男子,假裝說要配合靠邊停車,卻突然猛踩油門逃逸,不顧妻小安危,警方考量追車安全性,依車牌對駕駛開出舉發單,不依指示停車受檢,可開罰18萬。
警方vs.駕駛:「你好,我實施酒測,幫我吹一口氣就好,呼!咦你有喝酒喔,沒有啊。」
酒測棒亮燈有反應,員警請駕駛停車熄火,當時他車上載了妻子跟兒子。
乘客有喝酒,那駕駛呢。
員警vs.駕駛vs.乘客:「喔,他們有喝酒,載小朋友,小孩,來,麻煩一下喔ok,你那邊先停著。」
OK會配合,結果是呼攏的,男子油門一踩,溜了。
員警:「喂!跑什麼。」
駕駛開三四百萬的英系休旅車,猛踩油門逃逸,心虛嗎,車上還有兩名乘客,警方考量追車,他橫衝直撞容易出意外,直接調閱監視器依車牌舉發。
駕駛也是車主,馬姓男子,依他逃逸前說法,是太太有喝酒,但警方的感應器靠近駕駛座時,有酒精反應,他卻拒絕下車接受稽查,拒檢逃逸以為警方拿他沒轍,員警直接依不依指示停車受檢,開出18萬舉發單,車輛移置保管,並吊銷駕照,而假設男子,
酒精濃度有超標,酒駕涉及公共危險罪,他妻子也會受連坐處分,不管有沒有喝酒開車,這對夫妻不配合攔查,已經在孩子面前做最壞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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