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在野政黨協商「藍白合」,前總統馬英九、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被「台灣國」理事長陳峻涵,告發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4條「搓圓仔湯」條款。台北地檢署按規定受理,已分「選他字案」,將馬、朱、侯、柯等4人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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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理事長陳峻涵日前指出,侯友宜與柯文哲原本信誓旦旦參選到底,怎知在馬英九,朱立倫居中協調,「並以各部會做為期約標的,明顯的搓圓仔湯,違反《選罷法》罪證明確」,而他們為導正台灣的選舉風氣,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呼籲地檢盡速偵辦,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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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台灣國」理事長陳峻涵告發馬、朱、侯、柯等4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北檢日前已經有收到高發案件,依規定受理,於12月進行分案,正式將馬英九、朱立倫、侯友宜、柯文哲4人,列為「選他字」案被告。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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