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西區今(3)日上午7時許在台灣大道與健行路口,有一輛銀色轎車因怠速行駛、形跡可疑遭員警攔查,結果發現車內塞了6名大人,明顯不符合承載人數規定,員警進一步調查身份後,發現後座4名越南籍移工都是失聯移工,當場將4人帶回後依法將他們移送至台中專勤隊續辦。

警方進一步查證身份,駕駛為40歲黎姓男子、副駕駛為31歲越南籍范姓女移工,2人皆無不法,但沒想到後座4名移工皆被通報為失聯移工,員警立即將4名移工叫下車帶回所內,並依《出國及移民法》及《移民法》將4人移送專勤隊續辦。不過,載送4名逃逸移工的駕駛宣稱,不知道他們是非法居留的移工,加上該名駕駛並未確定是否為僱主。對此警方回應,該名駕駛經查後無不法事宜,因此警方並未將駕駛帶回。

第一分局在此呼籲,民眾聘用逃逸外勞,或未經勞動部許可聘用非合法引進的外勞,一經查獲確認違法,依就業服務法可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更涉及刑事責任,最重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