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第七救災救護大隊2名消防隊員,日前購買4輛特斯拉出租賺外快,卻私底下利用消防分隊的電源替電動車充電,公器私用的竊電行為持續1年半,直到日前消防局接獲檢舉後介入調查屬實,上周召開考績會將2人1大過、1小過,另全案也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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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李姓小隊長,前年貸款購入3輛特斯拉電動車,以每月600元租金承租公家車位,再私接變壓器,利用公家資源替電動車充電,事後再將電動車出租賺取租金,另名盧姓消防員見狀直覺有利可圖,半年前也以相同手法買車出租「賺外快」。
新北市消防局政風室上月初接獲檢舉,經內部調查後認為2名消防員犯罪屬實,日前召開考績會後對2名消防員各記1大過、1小過行政屬分,後續也將調整職務並依法移送法辦,如2人遭起訴,也會依規定停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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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消防局表示,未來會加強停車場管理不定時抽查,以避免類似情形發生,另也會製作案例教育,強化人員法治觀念。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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