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媒體揭發狼師報導因《兒少法》遭限縮 法界人士籲修法解套

作者 鏡週刊 責任編輯 顏敏翔 報導
發佈時間:2023/11/08 09:29
最後更新時間:2023/11/08 09:29
台北地檢署針對6名5歲女童受害部分起訴,後續又有超過6名女童家長報警,另案偵辦中。(圖/鏡週刊)
台北地檢署針對6名5歲女童受害部分起訴,後續又有超過6名女童家長報警,另案偵辦中。(圖/鏡週刊)

台北市某幼兒園負責人兒子,以老師身分接近女童,竟然對女童猥褻指侵,至今受害人超過12人。更讓家長氣憤的是,去年該男教保員就有因涉嫌性侵被調查,但因相關法令規定,這些資訊都沒有被揭露,讓家長不免質疑,若主管機關或媒體能早點揭露相關資訊,是否就能提醒家長讓他們在選擇幼兒園時有個參考,以免憾事不斷重演。

曾任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的律師葛光輝指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第69條規定,目的在於保障兒童及少年的身心健康及隱私,立意良善,但新聞媒體報導時,往往因揭露加害人的身分,可讓外界反推受害兒童的身分,而不敢報導。

 

高雄市府曾製作「兒童自我保護5撇步」宣導片,提醒孩童,就算是親近的人,也不能讓他們觸摸身體。(圖/翻攝「高雄市家防中心」臉書)

葛光輝表示,《兒少法》雖也有規定對兒童及少年犯罪者的罰鍰並「得」公布姓名或名稱,但往往需經多年纏訟,在此期間,可能又有無辜的兒少受害,因此,相關規定應研議適度放寬,至少在加害人是教育機構教職員,且已經法院羈押、檢察官提起公訴等情形時,即應由教育主管機關主動公布加害人任職的學校或其他適當資訊,使新聞媒體報導有所依據,並同時兼顧社會大眾的知情權,避免無辜兒童及少年再受害,也能防止法令保護「加害人」的反效果。
 更多鏡週刊報導
【全文】不知爆性侵醜聞送小孩入虎口 幼兒園長之子性侵逾12女童
【恐怖幼兒園】資訊未揭露害家長送孩入虎口 北市幼兒園狼師性侵女童暴增12人
 
【恐怖幼兒園1】幼兒園狼師指侵女童 自陳犯案動機讓人拳頭硬

本文由《鏡週刊》授權提供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幼兒園#男教保員#女童#猥褻指侵#受害人#性侵#兒少法#媒體#報導#修法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2931

0.1383

0.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