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索賄,關鍵人士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神隱3天,29日晚間在台北市的高檔飯店中被拘提到案,改列行賄被告,律師拿出自首狀表示,陳啟祥並沒有刻意躲藏,本來就是希望以被告身分自首配合調查,12個小時的約談,陳啟祥和女友詳細說出如何交付現金給林益世,並且交出錄音檔以及雙方的通聯紀錄和光碟,兩人訊後遭請回,而檢方上午也搜索林益世高雄服務處、台北住處,不排除最快下午約談林益世到案。
員警:「讓開一下好不好。」
拔腿狂奔上車,他就是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女友跟在後頭,兩人訊後被檢方請回,飛車開往律師住處,特偵組認為他行賄情節重大,將他改列被告,不過律師說,陳啟祥配合調查,早就在週刊爆料前,就以被告身分遞交自首狀。陳啟祥委任律師高涌誠:「對於被告權利的保障,比證人還要多,所以我們迫不得已,才讓他以被告的身分來自首。」
26日遞交狀紙,27日週刊報導後,特偵組分案調查,隔天傳喚陳啟祥卻不見人影,透過刑事局M化車科技定位,才掌握他棲身於信義區兩大飯店,29日半夜強制拘提。
到案後,陳啟祥指控,2年前取得採購合約,林益世收了6300萬元,今年2月又向他收討8300萬續約金,他不願支付,1個月後公司就遭檢舉,面臨斷貨倒閉危機。高涌誠:「包含錄音光碟、通聯記錄,通通都交給檢察官。」
錄音檔內是否真有林益世開口說要「3、3、23」?如果屬實,他可能涉嫌對陳啟祥藉勢藉端勒索,因為收賄,使高雄市環保局執行職務不合法,也犯了「違背職務收賄罪」,可處無期或是10年以上刑期。
要是單純收受6300萬元的話,就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也是7年以上刑期,特偵組最快在7月1日約談林益世,至於陳啟祥涉及行賄罪嫌,如果符合自首條件,也許可以換取免刑、緩刑或是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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