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萬華一名公務員,收到投資專員傳LINE訊息,告知投資30萬,股票高獲利,擔心是詐騙到派出所求助,警方協助她和嫌犯約在商內面交,趁對方拿錢後上前逮人,發現嫌犯有多起詐欺前科,今年已經被抓過34次,4月曾遭到羈押,但交保後繼續犯案。
警方vs.詐欺車手:「你知道你在幹嘛嗎,恩?會不會講話。」
上一秒還說的頭頭是道,被抓後變成啞巴,原來他是詐欺車手,和被害人約在超商面交。
台北市萬華一名40歲的陳姓女公務員,日前手機line突然跳出加好友通知,對方是一名投資專員,說投30萬股票高獲利,陳姓女子不知是真是假,擔心遭詐騙到派出所求助,員警一聽就說這是典型的投資詐騙,要被害人引誘車手出來面交,並派人在場埋伏逮人。
嫌犯穿襯衫假扮投資專員,但他工作證上的姓名,和身分證不同,被警方查出有多筆竊盜詐欺前科,今年四月才因詐欺案被逮,遭羈押四個月。
莒光所所長陳怡婷:「經查張嫌今年度,遭查獲移送案件高達34案,怎知羈押出來仍不知悔改持續再犯,全案依洗錢防治法詐欺罪嫌,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詐騙案猖獗詐騙集團需要提領贓款,導致人頭帳戶氾濫,但過去這類賣帳戶的人,難證明主觀犯意多半不起訴,耗盡司法資源,立院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案,未來違反者先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五年內再犯才會以刑事處罰,看似能舒緩司法負擔,但多數人頭戶就是缺錢才出售帳戶,修法遭質疑是除罪化,恐怕沒錢的人繼續賣簿,詐騙集團繼續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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