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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投資廣告「限1天下架」 若平台違規可累罰

記者 曹佼人 / 攝影 許猛捷 報導
發佈時間:2023/10/15 13:02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15 15:23

社群平台上時常看到假借名人名號,投放的假投資真詐騙廣告。內政部制定裁罰要點,平台業者要在收到通知24小時內,下架廣告,如果違規,前四次開罰從12萬元起跳,每次都會加倍累進罰金,到了第五次以上則按次,每次開罰60萬元。

圖/TVBS

 
記者曹佼人:「社群平台上時常看到這種,打著名人名號投放的,假投資真詐騙釣魚廣告,立法院也增訂新法,除了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另外違規刊登的平台,也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立法院院會通過增訂「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內政部也訂定裁罰要點,平台業者要在收到通知的24小時內,將指定廣告下架,未限期下架者,第一次罰12萬,第二次24萬、第三次36萬、第四次48萬,第5次以上按次罰60萬元。

另外除了移除,也得限制瀏覽停止播送等,業者處理完要檢附下架證明、刊登者資訊,包括委託刊播者、出資者及所在地,通知刑事局複查,對此專家也認為,從平台開罰,至少可以減少詐騙廣告投放量。

 
資安專家林秉忠:「至少在平台在未來在審核下架的部分,不會因為小小的廣告費,造成民眾比較大的經濟上的損害。」

圖/TVBS

為了防堵詐騙集團,利用社群平台投放投資詐騙廣告,金管會和MetaGoogle,也在4月建立,建立投資詐騙廣告蒐報機制,截至7月底,累計通報共5776件,已下架5479件,下架率有94.86%。

資安專家林秉忠:「當然一定會有一些沒有報案到的但我覺得現在的民眾,也算滿熱心的,只要檢舉管道是順暢的,這個數字應該不會差太多。」

圖/TVBS

也有專家認為,詐騙案涉及金管會、內政部警政署、NCC等,各單位卻各自為政,可能會讓效率不彰,另外民眾的防詐、數位素養不足,個人外洩或出租帳戶、密碼,導致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對詐騙的辨別能力薄弱,需要從教育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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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平台#詐騙集團#廣告#資安#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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