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台南的一名吳先生指控,市區一處Y字路口,明明是直行,自己卻屢遭檢舉,未打左轉方向燈,8天內就被檢舉3次,噴了3千6百元,而對此市府交通局也回覆,因為該路口經常因轉向發生車禍,因此就把內車道及中線車道歸納為左轉車道,而最外側車道為右轉車道,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要打方向燈。
行車紀錄器清楚拍下,當事人吳先生確實沒打燈,直接上橋,他憤怒指控,這兩道明明只能直行,打左轉燈到底要給誰看呢,一張罰單噴1千2,8天內就收到3張,總共3千6,讓他覺得實在不合理,甚至痛批檢舉達人,真的是吃飽太閒。
其他駕駛:「觀海橋那已經是算偏離車道了,正常我的邏輯是,車輛要轉彎的時候,一定要打左或右,一定要注意啊!聽說那一支科技執法,貢獻了市府還滿多錢的!」
實際回到事發路口,台南市中華北路一段,路面有字被覆蓋的痕跡,可見近期內標線有變動,現場右轉中華北路的車輛較少,車輛大多都有打燈,而另一向通往觀海橋的車流,明顯偏多,不過大部分的車輛,的確都沒有打左轉方向燈。
台南市交通管制科股長吳彥廷:「考量該路口為Y字型路口,用路人經常因轉向,而發生交通事故,共識往觀海橋為左轉,往中華北路為右轉。」
當事人吳先生打電話到警局申訴,警方回覆,收到民眾檢舉,確認違規事實,當事人PO出罰單,提醒其他駕駛注意,就算看起來是直行,其實有點偏左,還是打方向燈,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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